第一条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沧州师范学院中心机房管理制度》进行维护,未经批准不做超越职责范围的操作。
第二条 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第三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第四条 工作人员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第五条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心机房出入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进入机房人员,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当外单位人员维护、安装机房设备、处理系统故障时,工作人员必须在场陪同,并做好相关改动日志记录。
第六条 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养维护机房设备,随时注意系统有无告警信息、异味、异声等不正常情况,一旦出现,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设备完好。
第七条 遇重大问题工作人员无法解决应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并保护现场。
第八条 工作人员必须爱护中心机房所有设备、仪器、工具、资料,做到精心使用、妥善保管。
第九条 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中心机房工作环境的清洁、整齐、安静。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有序,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机房内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
第十条 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对机房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检查调整好报警器的工作状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 机房内严禁烟火,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机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机房管理员须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禁止将机房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确保机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