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发〔2020〕41号
中共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各学院、处室报送智慧校园建设管理
工作负责人和管理员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确保我校智慧校园建设有序推进,依据《沧州师范学院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办法》(党发[2020] 31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处室需明确一名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专职人员担任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员,协同做好智慧校园建设工作。
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职责
1. 各学院、处室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原则上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网站和单位信息系统管理,严格执行网站和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3. 负责落实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的各项决策。
4. 协助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处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5. 负责综合性智慧校园项目中本单位相关内容的协同工作。
6. 负责本单位智慧校园相关业务规划和业务流程梳理、优化与创新,推动信息系统的持续改进,满足用户的需求。参与编制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更新的年度计划及预算,并按要求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
7. 审核本单位上报的智慧校园项目立项、验收、统计等材料,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管理、验收评价、成果评审等工作。
8. 参与编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信息系统防灾、容灾、灾后恢复机制。
9. 为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各单位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员职责
各单位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员应熟悉本单位工作情况和智慧校园工作。
1.协助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做好本单位智慧校园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2. 负责本单位与智慧校园建设领导小组的联络工作。
3. 负责处理本单位日常智慧校园相关工作和智慧校园相关数据采集工作,负责学校智慧校园工作相关通知的接收与传达。
4. 熟练掌握网站及单位信息系统维护技术,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水平。
5. 承担本单位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业务推广、用户操作指导、数据安全及信息系统数据的定期备份工作,并做好记录。
6. 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沧州师范学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总结。
7. 协助做好本单位的智慧校园建设宣传推广工作。
8. 指导本单位专任教师充分利用好信息化设备、资源和应用平台,协同学校组织好教师的信息化技能培训。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和管理员要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更换。人员如果有工作变动,应及时调整、补充,并报送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请各单位确定各自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和管理员,填写登记表(附件一),并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各一份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5:00前报送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报送地点:语音楼408室。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5667760;电子邮箱:xdjyjszx@caztc.edu.cn。
附件: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和管理员情况表
中共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